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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贞丰县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15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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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黔组发〔2022〕17号)、《中共黔西南州委组织部关于印发〈黔西南州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州组通〔2022〕32号)和《关于印发〈贞丰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贞组通〔2022〕34号)精神,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2023年贞丰县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154名。为确保本次选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以下简称《选聘简章》)。 一、组织领导 本次选聘工作在贞丰县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贞丰县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选聘办”)负责。 二、选聘原则和程序 (一)选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制定选聘计划、发布选聘简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三、选聘计划及岗位 2023年贞丰县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154名。选聘岗位详见《2023年贞丰县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选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政治素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吃苦耐劳,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二)业务素质。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热心社区工作;能较好地掌握有关政策、法规,有一定的社区工作专业知识,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三)文化素质及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3月29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2年3月2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或退役军人,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1年(截至2023年3月29日)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2018年3月29日以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3月29日及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五)必须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曾被开除公职的; 2.处于党纪处分、政纪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5.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报考前未被撤销的; 6.现役军人未满服役期的; 7.在读的高校学生; 8.截至2023年3月29日仍在岗(含2021年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9.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不宜从事选聘岗位工作的以及不符合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五、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如有同时填报两个或两个以上岗位的,则取消该考生的考试资格)。 2.报名时间:2023年3月30日-2023年4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4.考试费用:100元/人(现金交费)。 5.所需资料: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3)《2023年贞丰县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 (4)一寸同底免冠近期(本人近三个月以内)证件照5张(贴在报名表上); (5)所有考生须提交《2023年贞丰县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诚信考试承诺书》原件(附件4); (6)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印证材料: ①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须提供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退役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签订的服务合同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④“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签订的服务合同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⑤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1年(截至2023年3月29日)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乡镇<街道>党委<工委>出具的相关证明; ⑥2018年3月29日以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须提供表彰相关文件或证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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